奖励范围:广东省钢结构科学技术奖评选范围为钢结构领域中有以下技术成果:
1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方法、新型结构体系、信息化等 科技成果;
2、引进、消化、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后进一步开发应用的科技成果;
3、有组织有措施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;
4、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项目。
奖种设置:广东省钢结构科学技术奖
奖励等级:广东省钢结构科学技术奖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三个等级。特等奖为非常设奖项,如有不符合条件的项目,允许空缺。
评审标准:各等级奖项的具体评价标准如下:
1.特等奖:技术总体水平和主要性能参数、学术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,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;
2.一等奖: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性能参数、学术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,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;
3.二等奖: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性能参数、学术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,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。
评奖周期:广东省钢结构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。
申报条件:
1.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: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,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热点、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,对推动钢结构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;
2.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:研究开发的科技创新成果,技术成熟可靠,经过一年以上(含1年)较大规模项目的实施应用,为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;
3.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:项目实施后,发挥了良好的示范、带动作用,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、优化、升级和产品的更新换代,提高了行业的技术水平、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,对钢结构行业的整体发展具有推动作用;
4.成果应是近三年内通过评价、验收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。
申报时间:每年4月至6月。
申报方式:
如有申报意愿,请联系省科技社团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。
其他事项 参考文件
1.《广东省钢结构科学技术奖申报书》
咨询指导:如需咨询或办理科技成果评价事项请联系省科技社团公共服务平台。
联系人:邝老师、戴老师
联系电话:020-87293673、020-872911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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